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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先行者的三大特点

科学 2019-08-08 10:43:00

来源:中国科学报   责任编辑:禹锋

导语

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活跃、科技成果丰富,在支持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中科院化学所科研人员向投资人介绍成果转化项目。

  ■孙芸 金海燕

  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活跃、科技成果丰富,在支持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近年来,我国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新出台或修订出台了系列政策法规。随着政策环境的不断完善,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日趋活跃,转化成效日益显著。总体来看,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具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政策层面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在推动我国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环境优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改革试验田”作用。

  2009年,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关村建设我国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围绕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在对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和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11年,财政部在中关村启动了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改革试点。这项试点也是国务院同意中关村实施的“1+6”系列先行先试政策之一,即授予中关村内中央级事业单位价值800万元以下科技成果的处置权以及部分收益权。

  在京科研事业单位关于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探索并未就此止步。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财政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会同北京市相关委办局,在对高校、科研机构试点实践进行深入总结的基础上,针对问题和需求,进一步深化试点,即授予中关村内11家中央级试点单位科技成果处置、使用和收益的完全自主决定权,探索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分配和激励制度。

  这项试点在全国范围率先打破了科研事业单位科技管理制度的固有框架,揭开了我国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相关试点内容已纳入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最终从法律层面推动相关管理制度的重构,具有重要的“破冰”意义和实践意义。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实践探索,推动了政策法规环境的不断优化,同时,高校、科研机构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拥有了更有利的土壤条件。

  二是组织层面大胆创新、积极作为,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并发挥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

  目前,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主要依据2015年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成果转化工作。但从政策落实来看,法规文件不能替代单位内部制定的管理办法和组织流程。正是意识到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建设方面大胆创新、积极作为,为成果转化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其一是制定并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围绕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试点和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处置与定价、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及收益分配、科研人员创业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比如,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分别于2015年底出台了《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评估、处置与利益分配办法(试行)》《北京大学技术转让管理办法》等。华北电力大学围绕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和人员激励、人事管理和岗位聘任等,出台了系列管理制度。中科院在2016年先后出台了《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领导人员兼职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管理办法》,为各研究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其二是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创新工作组织模式。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中,围绕转化方式、转化机构设置、支持方式等探索了系列新模式,为我国其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经验参考。在转化方式方面,清华大学除了专利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模式,还形成了许可结合投资的混合模式,以及合作研发、成果共享等协同创新模式。中科院计算所2010年首创专利拍卖模式,成交率41%,引起广泛关注。在转化机构设置方面,清华大学设立了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OTL)、技术转移研究院以及校地合作办公室等机构;北京化工大学构建了“3+6+N”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即3个实体研究院、6个非实体研究院和N个技术转移中心,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方面,中科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社会资本成立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实现了技术与资本的联动。

  三是效果层面日益显著、亮点频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活跃度高,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成效日益显著。其中,清华大学连续4年到款的科研经费超过40亿元,2016年达到48.65亿元。截至2016年底,38所在京部属高校国内授权有效专利达64265件,其中约94%为发明专利;42所中科院在京研究所国内授权有效专利26808件,其中发明专利约占96%。从技术合同登记情况看,2016年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技术合同登记额合计70.45亿元、技术合同数8798项,分别比2011年增加了44.7%和12.5%。2016年,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帮助各类企业新增销售收入3831亿元,实现利税472亿元。

  在京部属高校、科研机构在成果转化方面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比如,2016年,中科院计算所以知识产权许可方式支持设立北京中科寒武纪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致力于各类智能云服务器、智能终端以及智能机器人的核心处理器芯片研发。公司成立当年即完成天使轮融资,估值近5亿元人民币,2017年,公司完成A轮融资,估值10亿美元,跻身人工智能领域独角兽公司行列。再比如,清华大学神经调控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通过“知识产权独占许可+转让+成立校企联合研究机构”的方式,成功实现神经调控技术成果的转化。基于相关技术生产的脑起搏器系列产品打破了美国技术垄断,获批投产上市近3年时间内,总植入量约4000例次,累计为患者节约支出近3亿元,相关研究成果获得2015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国技术交易所和华北电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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